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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江县宝石桥水库灌区渠道管理办法》的文件解读

来源: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2-07-05     点击数: 人次

开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江县宝石桥水库灌区渠道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了加强开江县宝石桥水库灌区渠道的建设、管理和?;?,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水资源,发挥水利工程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并结合上级相关文件特制定本办法,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背景

开江县宝石桥水库灌区主要水源为宝石桥水库,宝石桥水库控制集雨面积为162平方公里,总库容1.0142亿立方米,设计灌面19.9万亩,担负着开江县城的生活原水供应及农业灌溉用水,对开江社会经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决定作用,被称为开江的“命根子”工程。其灌区渠道大部分建于上世纪七十年代,受当时的施工技术和设备落后等条件限制,渠道质量差,加之经过三十多年的运行,老化、渗漏、淤积、边坡垮塌、土堤滑坡等现象十分严重,有效灌面逐年萎缩,严重影响工程效能的发挥,有水无渠,望水心叹。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大力领导下,开江宝石桥水库管理处向上级争取到专项资金3.8亿元并实施了四川省已成中型灌区渠道配套试点项目(宝石桥水库灌区)和开江县宝石桥水库渠系配套工程(烟区水源工程项目),通过工程措施新建、整治开江县宝石桥水库灌区渠道256公里。目前,各渠道均已恢复功能并投产使用,发挥了应有的社会效益。但在渠道管理、输水过程中,发现各部门及乡镇村权责不分,互相推诿,部分渠道因管理不到位导致无法正常通水。因此需施行的本办法拟在加强我县宝石桥水库灌区渠道管理,全面落实水利工程管理制度,发挥好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重要作用。

二、工作要求、目标及任务

工作要求:秉承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由专业管理机构和各属地管理机构对各级渠道开展的维修养护、水资源供需及水费收缴使用等工作进行落实。

工作目标:加强宝石桥水库灌区渠道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灌区渠道管理制度,保证灌区渠道管理的正常工作秩序,保障农业灌溉和城乡用水,恢复水费收缴,提高水资源利用率,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建立工程运行管理长效机制。

工作任务:主要完成开江县宝石桥水库灌区每年用水申请、水资源供应、渠道岁修、水费收缴、日常管护及考核等重点工作。

三、文件依据

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四川省水利工程工程管理条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灌区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施补偿办法》(川府发〔2020〕29号)等法律法规以及上级规范性文件,结合中共开江县委开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江县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开江委发〔2017〕7号)《关于全面落实湖长制的实施意见》(开委办发〔2018〕31号)等有关落实河湖长制文件精神起草相关内容。

四、文件执行范围和有关期限

本办法适用于开江县宝石桥水库灌区所有渠道的建设、管理、?;ず褪褂?。城镇原水供应、生态用水及其他中小型水库灌区渠道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本办法有效期为5年。

五、出台文件必要性和可行性

参照《开江县宝石桥水库灌区渠道管理办法》开展灌溉、排水、防洪、除涝、供水、日常管护、安全宣传等相关工作,不仅能明确各方管理职责、提高工作效率、为老百姓春灌提供有力保障、提高粮食产量,还能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并达到节水保水、有序引水、按需供水的目的。同时,为推动开江宝石桥水库灌区社会效益最大化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六、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2022年10月1日起开始施行。

七、核心或重要内容解读

《开江县宝石桥水库灌区渠道管理办法》共六章三十五条,由总则、管理机构、工程建设与管理、运行管理、责任追究及附则等内容组成。本办法实行灌区渠道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专业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秉承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规定了相关管理单位的主要职责、各级渠道的维修养护、水资源的供需方式及水费的收缴使用等方面的内容。该办法附件为《宝石桥水库灌区用水申请表》,用以明确具体实施程序,提高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一)规定了灌区渠道各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在全县已实施河湖长制的基础上,灌区渠道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专业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κ潘夤芾泶κ枪嗲拦芾淼淖ㄒ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行属地管理职责,村(居)委会按照行政区域分段履行灌区渠道日常管理和维护职责,相关单位积极推进民主管理,鼓励受益单位和个人依法参与管理。

(二)提出了灌区渠道建设与管理应当符合相关要求。

在灌区渠道建设与管理方面不仅明确了灌区渠道管理和?;し段У幕?、公示工作的责任主体?;姑魅妨斯嗲佬陆?、续建、扩建、改造、验收、移交、确权、维修养护及征用等事项的基本要求。

(三)加强了灌区渠道运行?;?。

1.禁止在输水渠道管理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

2.对灌区渠道管理范围和?;し段诮勾邮碌幕疃辛肆芯?。

3.各管理单位需加强灌区渠道内水污染防治工作预防、整治等内容。

(四)规范了灌区用水管理。

灌区渠道引水和水量调配不仅要服从县防汛指挥机构对防洪、排涝、抗旱的统一调度,还需实行计划供水,既要按照相关程序规定用水程序,还对水费收缴和使用管理提出了要求。

(五)制定了灌区渠道管理工作的奖惩措施

灌区渠道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明确规定管理人员职责,应知应会,定期考核。对完成任务、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扬奖励。对工作不负责任或工作执行不到位的行为应进行通报;对玩忽职守,造成工程失事或重大事故的,应移送县监察委员会根据情节轻重予以政务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明确了责任追究的形式

对明确违反本办法及上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相关规定的,按规定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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