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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江县人民政府2024年高温天气森林防火禁火令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4-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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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我县持续高温天气,森林火险等级高,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森林火灾发生,?;と嗣袢褐谏撇蜕肿试窗踩?,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发布2024年高温天气森林防火禁火令。

一、禁火时间:从本命令发布之日起至 2024年9月6日。

二、禁火区域:全县所有林地及林地边缘100米范围内。

三、在禁火期和禁火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遵守下列规定:

(一)严禁在禁火区域内烧荒炼山、烧灰积肥、焚烧秸杆、爆破、焊接、吸烟、野炊、燃烧篝火、烧烤食物、点烛、烧香、烧纸、点放孔明灯、燃放烟花爆竹等野外用火行为和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活动;

(二)各乡镇(街道)和国有林场设立森林防火临时检查站,对进入禁火区的车辆和人员进行森林防火检查。

(三)严禁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禁火区域。进入禁火区的车辆和个人,要自觉接受防火登记检查,上交火源?;邓境巳嗽毖辖诮鹎蚨鹬只鹪?。

(四)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入林区,需有监护人陪同,监护人应当切实履行监护责任,严禁被监护人单独进入禁火区。

(五)森林、林地的经营(管护)单位和个人,承担经营(管护)范围内的森林防火责任。

四、凡违反本禁令的单位和个人,由有关职能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

 

 

                  开江县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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