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5〕2号)和《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达市府发〔2025〕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调整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标准
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市政府最新确定的月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的90%(即:1980元/月)执行。
二、执行时间
全市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时间与市政府规定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时间一致,即从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5〕2号)和《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达市府发〔2025〕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调整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标准
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市政府最新确定的月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的90%(即:1980元/月)执行。
二、执行时间
全市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时间与市政府规定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时间一致,即从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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